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校园安全“六大”行动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县校园安全“六大”行动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08:33:04 字体大小: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安及校园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自残自杀、防溺水、防黄赌毒、防交通事故、防食品中毒、防网络沉迷、消防等为主的校园安全行动,坚决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两办督查室对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4月14日。

二、督查内容

1、安全“大宣教”行动落实情况;

2、安全“大走访”行动落实情况;

3、安全“大共建”行动落实情况;

4、安全“大排查”行动落实情况;

5、安全“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详见督查细则。

三、督查方式

查阅资料、会议座谈、实地查看。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州县直公、民办学校及相关县直单位)

组  长:(县委或政府督查室1人)

副组长:公安局1人、住建局1人、执法局1人

组  员:杨延凤(联络员1807431****)

督查对象:州第二民族中学、州实验学校、永顺一中、永顺二中、职教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宣传部、文旅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卫健局、市场监督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

第二组:(塔卧片区、万坪片区、泽家片区、城郊片区)

组  长:(县委或政府督查室1人)

副组长:检察院1人、文旅广电局1人、消防大队1人

组  员:向 平(联络员1887435****

督查对象:砂坝中学、仓坪小学、车坪学校、三家田小学、桃子溪学校、苏区中学、苏区小学、官坝小学、砂坝小学、永顺三中、毛坝学校、万民学校、万坪小学、杉木小学、盐井完小泽家学校、大坝学校、列夕学校、对山学校、柏杨完小、和平完小、新寨学校、颗砂学校、吊井学校、抚志学校及当地党委政府

第三组:(灵溪片区、首车片区)

组  长:(县委或政府督查室1人)

副组长:文旅广电局1人、卫健局1人、市场监督局1人

组  员:孙科培(联络员1357439****

督查对象: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溪州中学、县实验学校、特殊学校、溪州芙蓉学校、高峰学校、荣众学校、高平高级中学、灵溪中学、灵溪一小、灵溪二小、灵溪三小、灵溪四小、灵溪五小、灵溪六小、首车中学、首车完小、两岔学校、勺哈中学、勺哈小学、西歧学校及当地党委政府

第四组:(高坪片区、长官片区、石堤片区、永茂片区)

组  长:(县委或政府督查室1人)

副组长:司法局1人、交通局1人、水利局1人

组  员:谭文斌(联络员1517434****

督查对象:芙蓉镇芙蓉学校、高坪中学、松柏中学、松柏小学、芙蓉完小、高坪完小、保坪小学、长官学校、回龙学校、石堤中学、麻岔中学、羊峰学校、麻岔小学、润雅学校、石堤小学、永茂学校、青坪学校、朗溪小学及当地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各督查组要坚持督查标准,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进校、进班级查看现场;各单位要做好督查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及时反馈。各督查组要聚焦工作重点,精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交办,督促整改。督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并下发督查通报。

(三)严肃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附件1:永顺县校园安全“六大”行动督查细则

永顺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年3月31日



永顺县校园安全“六大”行动督查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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