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综合说明
1.1绪言
灵溪镇位于永顺县中部风景秀丽的猛洞河畔,分为灵溪、司城、溪州、勺哈、吊井、大坝、抚志七个片区,东邻石堤镇、松柏镇,南接泽家镇、高坪乡,西连首车镇和对山乡,北与颗砂乡、塔卧镇交界。灵溪镇交通便利,是湘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张花高速、龙永高速、G209从境内穿过。2019年全镇下辖12个社区、45个行政村,533个村民小组,近20.2万人。总面积622.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6754.4亩,其中稻田45880亩,旱地20874.4亩,是以农业为主的湘、鄂、黔边区名镇。灵溪镇属中亚热带山地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年降水量1300毫米-1550毫米之间,年平均气温16.4℃。全镇以油茶、烤烟、水果、蔬菜、优质水稻、特色种养、生态旅游等为主导产业。
项目区现有2座水厂即抚志水厂(供水规模20m3/h,水源为禾作(I)型水库、机井抽水)、山河村水厂(供水规模15m3/h)。项目区现有分散式供水水池16处。
而现有水厂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要求,且水厂水源还存在水量不足的现象(禾作水库现状库区水位低,隧洞无出水,无法给抚志水厂供水;机井设计抽水量仅能达到100m³/d,无法保证水厂日供水需求)。分散式供水村组水源也存在水量不足的问题。项目区水量得不到保障,农村人蓄饮水困难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目前的饮水现状。
为解决上述区域的缺水问题,现设计实施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拟向抚志片抚志村、打洞村、吉峰村、新华村、山河村、那必村和合作村7个村供水,总人口8222人。本工程设计基准年为2023年,设计年限为15年,设计水平年为2038年。
1.2水文气象
1.2.1水文
永顺县境内有南北酉、澧两支水系,两水支流和源流由西北向东南注入沅、澧干流,5公里以上河流70条,河川年径流总量87.58亿m³。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21.1245亿m³,其中地下水为2.9368亿m³。水资源丰富,但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北部为多雨区,东部次之,西南偏少,尤以中南部岩溶区极低,致使县中南部较大范围地区干旱缺水极为严重。
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位于猛洞河流域。猛洞河是沅江二级支流,发源于桑植上河溪马鬃岭西麓和龙山的分水岭,自北向南流经本县的盐井乡、两岔乡、首车镇、灵溪镇、芙蓉镇,于永顺县猛洞河河口汇入酉水,干流全长158km,流域面积2275km2,干流平均坡降2.25‰。
1.2.2气象
永顺县境内属亚热带暖湿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丰沛,热量充足,适应多种植物生长,岩溶十分发育,漏斗、落水洞、洼地等负地形密集,地下水补给条件较好,储蓄量较为丰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易涝易旱;夏旱严重,秋旱明显,冬季冰冻强度不大。年平均气温在16.8℃左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40.2mm,降水总量51.6亿m3,全县多年平均径流深为867.4mm,河川径流总量为33.17亿m3。多年平均蒸发量1046.0mm,全年无霜期286天,年日照时数1306小时,年日照时数1306小时,年太阳总辐射92.7卡/cm2。
1.3工程地质
(1)地形地貌
县内常态地貌(浸蚀流水地貌)和岩溶地貌同时发育,河流侵蚀切割强烈,地表破碎,起伏大,呈山地、山原、丘陵、岗地及向斜谷地等多种类型。水平方向由西北部砂页岩侵蚀构造山地谷地到中部碳酸岩溶蚀构造山原山地,再到东南部变质岩侵蚀构造中山山地,具有岭谷相间,平行排列和明显的水平地域分异规律;在垂直方向上,随地势增高,由现代河床、溪谷平原到岗地、丘陵再到山地山原,具有多层性和成层分布的规律。境内崇山峻岭,永龙山呈弧形雄居县境西北,人头山蜿蜒东南,其间普岸山、万福山、蟠龙山、四方界、羊峰山、方石岩等山脉曲绕相连,组成斜"S"型,地势依此向东北部澧水和南部酉水梯级下降,构成了不对称"鞍状"的地貌形态。境内山峦叠嶂,溪谷纵横,最高羊峰山海拔为1437.9米,最低小溪鲤鱼坪的明溪海拔为162.6米,高低相差1275.3米,地势比降为44.6%。
(2)地层岩性
永顺县地表的岩石主要是不同时代形成的石灰岩、砂岩、板岩、页岩。
全县土壤大致分布如下:北部、中部黄红壤~水稻土区包括塔卧镇、万坪镇、首车镇、灵溪镇等片区的大都分乡镇。有发育于板页岩及河流冲积物母质的浅黄泥、黄泥田、沙泥、河沙泥田等土属。南部、东部黄红壤~红色石灰土~水稻土区:包括高坪乡、石堤镇、青坪镇、小溪镇等片区的大部分乡镇。有发育于石灰岩老风化壳上的灰黄泥及现代风化壳上的灰泥田土属及砂岩、砂页岩发育的黄红壤等。此外,局部小区域内存在发育于紫色砂岩的紫泥田土属,主要分市在毛坝乡。
(3)地质构造与地震
根据2015年1: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6-2015图A1)和《中国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15图B1),整个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的地区,即相应的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区,场地整体稳定性较好,属于相对稳定地块。
1.4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供水区域为灵溪镇抚志片区7个村8222人,其中抚志村2834人,打洞村417人,山河村1359人,合作村817人,吉峰村1384人,那必村374人,新华村1037人。
表1.4-1 抚志水厂供水规模表
项目 计算说明 用水量小计(m³/d) 备注
居民生活用水量 648.69
公共建筑用水量 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0% 64.87 10%
管网漏失及未预见水量 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4.5% 107.06 14.5%
水厂自用水量 上述用水量之和的5% 41.03 5%
合计 861.65
1.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工程类型及等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3.0.1,本工程取水规模为860m3/d,年取水量为35.77万m3,小于0.3亿m3,工程等别为V等;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为Ⅳ型供水工程。
(2)工程设计标准
①水质
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3)工程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的工程等级为Ⅴ级,本工程主要建筑物及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为10年,校核防洪标准[重现期]为20~30年。本工程设计满足以上要求。
(4)工程抗震标准
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工程区属相对稳定地块。
(5)总体布置
本工程拟在哈妮宫库区内新建取水加压泵站,取水拟采用浮船式移动式取水泵站的方式进行取水。①设计取水点位于水库库区内,距离哈妮宫调节坝坝体不小于100m远,水面高程242.55m。②从水源地哈妮宫调节坝库区取水提升至合作村科洞组(高程391.88m)新建100m³调节水池;③由合作村科洞组(高程391.88m)100m³调节水池提升至合作村且坝组新建200m³中转水池(高程567.32m);④由合作村且坝组200m³中转水池(高程567.32m)自流引水至原抚志水厂。⑤由合作村且坝组200m³中转水池(高程567.32m)抽水至且坝组新建100m³高位水池(675.4m)。详见工程总体布置图。
1.6电气
本次设计需新建三座配电间,水源地1座(100KVA),二级加压站1座(100KVA);三级加压站1座(50KVA),对新建单体进行照明配电、防雷及接地设计等,由电力公司配套实施。
1.7施工组织设计
中转水池位于永顺县灵溪镇抚志片区合作村境内,厂区距永顺县22km,距抚志老水厂约4km,距张花高速猛洞河收费站及S230省道3.5km,距抚志村5km,厂区有村道直达,交通条件便利。
建筑材料(土料、砾石料、块石料)可通过各项目区的场地平整得到,有用部分可用于土石方填筑,不足部分外购,其余不可用部分为弃渣,通过8t自卸汽车运输。
施工用水:工程所在地均无水源,需要从距2km外水库取水,水质对砼无侵蚀性,满足砼施工要求,生活用水可接当地自来水。
施工用电:工程所在地均位于的集镇周边,施工用电可接当地农网,供电容量能满足工程需求,自备电源可采用30kW移动式柴油发电机2台。
1.8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根据本阶段确定的工程总布置、施工组织和工程管理设计成果,本工程建设征地范围,主要为工程建设区部分。以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为基础,项目主要补偿实物量:
项目 占地性质 占地面积(亩)
房屋 林地 荒草地 合计 备注
抚志水厂 永久占地 0.45
经计算本项目工程占地处理补偿投资共计1.86万元。
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1.9环境保护设计
本次环境保护投资至计算环境保护工程部分费用。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共计3.81万元。投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建成后对缓解农村供水压力、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及条件,促进乡村振兴和国民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对于建设过程中带来的环境影响,只要按照环境保护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认真落实,加强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为当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建设可行。
1.10水土保持设计
方案实施后,对扰动的地面釆取工程及恢复植被措施,可减轻土壤侵蚀(沟蚀、面蚀)和降低因降雨冲刷地面而产生水土流失的可能性,从而达到保土保水的功能。
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工程弃渣得到有效治理,开挖裸露面全面防护,部分植被得以恢复,边坡得到了稳定,可避免滑坡、崩塌的发生,减少水土流失危害,对当地及周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为3.0万元。
1.11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50706-2011),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分析工程投入生产后,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阐述安全与卫生的设计原则,优化设计方案,并提出符合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的具体防护措施,保证工程投产后满足劳动者的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1.12工程管理
1.12.1施工期管理
在工程实施期内,专门成立灵溪镇抚志片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项目部,由分管部门相应的领导组织牵头,抽调安监、水利、灵溪镇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工程建设期内各项工作。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灵溪镇抚志村。
由永顺县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工程项目建设法人,统一组织该项目的实施,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期各项管理工作。
1.12.2运行期管理
按照“有利于工程管理、有利于群众实用、有利于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总结以往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灵溪镇抚志片饮水实际情况,按照《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及灵溪镇实际情况定员1人,具体负责取水口及泵站事务管理工作,对建成后的工程集中管理,使之成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依法经营,具有自我维护和更新改造能力的经营实体,确保工程长久的发挥效益。
1.12.3工程管理范围
本工程管理范围包括:水源(含取水泵站)、加压调节池、二次加压站、中转池、输配水管网。
厂区包括:净水构筑物、办公楼、加药间、厂区交通设施及对外交通通道、消防、通讯设施、电气电力设施等建筑物周围。
水源:包括取水泵站及电气电力设施。对还未划定饮用水保护区及保护地范围的水源,应上报当地政府及环境主管部门及时划定饮用水保护区及保护地范围。
输配水管网:包括输水管网和配水管网。
1.13工程预算
1.13.1编制依据
(1)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5]第130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2)湘水建管[2016]第62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调整办法的通知(试行)》。
(3)湘水发[2019]第6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调整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
(4)本工程实施方案资料、图纸。
1.13.2采用定额
定额采用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15]第130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南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1.13.3总预算表
项目工程总投资413.4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04.80万元(其中包括建筑工程96.0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8.6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04.34万元,临时工程11.81万元,独立费用14.65万元,基本预备费19.2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投资1.86万元,环境保护投资3.81万元,水土保持投资 3 万元。
1.14经济评价
根据以上所述的工程效益、工程费用、采用的基本参数以及计算方法,求得主要经济评价指标如下。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3.59%>3%;
经济净现值ENPV=281.51(万元)>0;
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1.203>1;
项目静态投资回收年限为7.85年。
本工程内部收益率大于3%,经济净现值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因本工程在财务方面是可行的。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