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顺县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顺县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17:25:00 字体大小:

根据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由灵溪镇起草了《永顺县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送审稿)》,以下统称《通告》。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通告》的必要性

因县城区域内房屋密度大,且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部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改造困难。2022年1月1日至23日连续发生城区内居民火灾高达24起,扑救难度大。临近年节,群众有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消防安全、环境污染压力巨大。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存在,严重威胁城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规提高市居民安全忧患意识,倡导文明新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本《通告》的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通告》起草过程

2022年1月下旬启动通告拟定工作,通过2014年通告资料收集和县城区域规划划分资料的收集,组织对资料内容的分析、整理等工作,形成了《通告》征求意见稿。20221先后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永顺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对《通告》修正完善。本《通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县实际,请县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

四、《通告》总体说明

本《通告》主要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域内居民文明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新风尚,最大程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7


关于《永顺县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wav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