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5 11:42:33 字体大小:

根据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由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文明养犬的通告(送审稿)》,以下统称《通告。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通告》的必要性

随着我养犬人群逐渐增多,犬只滥养现象日益突出,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等现象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溜犬”、不按期注射疫苗、犬吠扰民等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倡导文明养犬,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鼓励市民文明养犬,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本《通告》的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7、《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三、《通告》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争创省级文明城市,

局于2022年6月下旬启动城区文明养犬通告拟定工作,通过对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料收集,组织对资料内容的分析、整理等工作,形成了《通告》征求意见稿。20217上旬先后征求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灵溪镇政府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通告》修正完善。本《通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县实际,请县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

四、《通告》总体说明

本《通告》主要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养犬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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