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2、湖南省《关于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18号)。
三、《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一是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商议资金如何管理座谈会;二是起草中征求了县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三是2021年10月8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管理办法》总体说明
《管理办法》共23个条款,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资金使用原则;第三条整合资金范围;第四条整合资金期限;第五条资金项目库有关要求;第六条资金使用范围;第七、八条资金分配与拨付;第九条部门分工与职责;第十至十六条资金管理与支付;第十七条资产后续管理;第十八条至二十条绩效考评与责任追究;第二十二、二十三条附则。
永顺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