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070
  • 文号:永政办发〔2023〕18号
  • 统一登记号:YSDR—2023—01009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8-11-14
  • 签署日期:2023-11-14
  • 登记日期:2023-11-14
  • 发文日期:2023-11-14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永顺县 发布时间:2023-11-14 09:25:00 字体大小: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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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湘政发〔202222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324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科技先进、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具有湘西特色的现代气象体系。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深入实施县委“5573”发展思路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永顺县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保障社会高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在气象为农服务、生态旅游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现代化水平居于全州先进行列。

2035年,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更加深入,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推进精密监测,完善气象监测网络。一是科学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气象站网布局,全面推进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迭代,实现10KM*10KM网格及各乡镇布设一套6要素以上的自动气象站,逐步消除地面气象监测盲区。二是完善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服务农业、生态环境、旅游、交通、城市内涝等专业气象观测设施。三是全面落实气象监测设备备件纳入县防汛救灾储备库目录,确保各类气象监测设施稳定运行。四是规范社会气象观测,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符合气象行业标准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国家网络。五是推动雷达补盲区和地基遥感垂直探测系统建设,争取2030年前X波段雷达落户永顺并建成,弥补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盲区和垂直探测短板,全面推进精密监测,完善气象监测网络。六是全面协助落实永顺国家基本气象站综合改造项目,开展县级气象综合业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改善台站面貌,创建一流台站。(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永顺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文局。)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2.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强化主要涉灾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和完善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社会参与体系,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个人与企业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活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气候可行性论证。编制并定期更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名录库。(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3.提升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支撑作用,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在防灾减灾的应用。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各乡镇网格化管理。推进气象信息员与村(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山塘水库看护员等队伍的共建共享共用,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建设气象文化基地,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面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4.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各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对接,实现运行稳定、快速发布,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持续做好“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2025年底前实现暴雨、暴雪、大风等高级别预警信息1小时覆盖全网,10分钟覆盖全县各级应急责任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文旅广电局。)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5.提高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完善农业、气象合作联动机制,推广应用“天帮忙”APP,形成农业气象服务新格局。加强农业气象风险监测预报与评估,强化永顺县特色农业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和品牌宣传,助力我县特色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6.提升旅游气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聚焦旅游新业态提供气象服务支撑,开展重点景区的日出、云海、星空等专项旅游指数预报服务。打造旅游气候标志品牌,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中国天然氧吧”“中国避暑旅游目的地”“湖南气候好产品”“湖南省气候康养示范基地”,助力旅游产业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

7.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统筹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设置,根据农业产品布局、生态环境保护,2025年底前增设高炮标准化作业点2个。探索引进高效新型作业设备,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在烟叶防雹、增雨抗旱、生态修复、森林防灭火、“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作业力度,2025年底前引进1套高效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强化安全联合监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智能安防体系和作业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

三、进度安排

落实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和上报阶段(202311月底前)。制定《永顺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上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2311月—202512月)。全面推进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专业气象服务、天气预报预警等能力建设。

第二阶段(20261月—203512月)。2026年及以后的任务根据全州气象高质量发展要求同步更新制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

结合发展目标,在2025年年底前和2035年年底前分别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验收,编写建设总结报告,评估本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气象工作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解决资金、用地保障等关键问题,落实落细湘西自治州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

(二)加强法治建设。大力宣传贯彻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灾害性天气监测数据由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发布。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依法加强防雷、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升放气球等安全监管。

(三)加强财政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气象装备升级迭代、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根据需要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区域气象站建设及运行维护、本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经费。县气象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绩效奖励经费及地方津贴补贴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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