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灾搬迁对象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2018年地灾搬迁避让计划的请示》(永国土资〔2018〕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审查通过的覃孝文等47户2018年地质灾害搬迁对象,你局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确保全县地灾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永顺县2018年地灾搬迁避让户统计表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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