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2024年第二期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永顺县2024年第二期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4 15:17:37 字体大小:


永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村建设工匠的从业水平,加强农村工匠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农村建房,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服务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全面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建筑工匠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建设事业,最终达到全县农村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能够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促进农村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目标。

二、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具有一定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乡村建设工匠,包括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等建筑业技术工种。

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1、年龄为18-60周岁(有特殊技能的传统工艺匠人可适当放宽);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的传统工艺匠人可适当放宽);3、身体健康。

(二)培训内容包括农房建设选址与建筑设计、砖混结构与抗震要求、农房常用建筑材料及其性能、房屋建造技术与危房处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法规与施工质量安全等。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人数本次计划培训150全县实际参训人数可能会超过或少于计划数,各乡镇最终参训人员要根据当地农村建房实际工作需要和工匠实际报名情况而定。

(二)培训时间本期培训时间拟定于2024101-103日,为期三天。

(三)培训方式根据各乡镇摸底情况结合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由具备培训师资资格的老师授课,以课堂讲解、实践操作和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建房基本知识进行讲解,并组织技能操作培训和实地参观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间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经考试合格的,颁发《湖南省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并将乡村建设工匠有关信息录入至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的乡村建设工匠模块中,供广大村民建房时参考选择

(四)培训报名各乡镇根据摸底情况和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对象名单,组织培训对象按要求填报《湖南省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申请表》,通知培训对象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训报到时应提交的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各乡镇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报名和培训期间学员管理工作。

(五)继续教育根据相关知识更新情况,定期组织对前期已完成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任务的工匠进行再次培训,让乡村建设工匠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施工水平,满足村民建房对工匠技术人才的需求。同时,对国家新颁布的农房建筑设计与施工标准,及时进行培训。

(六)政策宣传。县、乡镇各级要积极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各乡镇积极组织有培训意愿、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报名参加建筑与工程类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县住建局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七)培训费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培训期间学员自理交通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相关费用均由县住建局统一承担

四、组织保障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积极配合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推进,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住建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督促乡镇做好培训对象摸底,落实培训实训场地培训经费,负责培训组织和食宿安排,选定具备培训师资资格的授课老师负责印制或订购培训资料,负责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建立乡村建设工匠信息数据库等。

乡镇:负责培训对象摸底,组织培训报名、培训期间学员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学员证书发放、乡村建设工匠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台账等。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923







工匠培训名额分配表、工匠培训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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