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11:04:18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据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授权或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酒类食品和食盐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与执法。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执行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5、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实施。对标准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监督。依法承担我县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9、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24、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全额公务员单位 。共设内设机构17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派出行政机构15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 核定编制共186个,其中:行政编制132个,事业编制42个,聘用制后勤编0个,工勤编制12个,差额编制0个。财政负担248人,其中在职155人,离休1人,退休88人,提前退休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07.11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40.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60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7.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77.11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30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抽检、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应急保障、食安办工作等方面;市场监督管理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各类市场检查整治、放管服改革、价格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与培育等方面;质量技术监督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产商品质量监管及打假(举报奖励)、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测检定和检测能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巡查、质量兴县工作等方面;冷链食品专项整治及常态化监管经费40万元,主要为了新冠疫情防控,加强冷链食品监管,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51万元,降幅17%。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和检测检定设备购置。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单位国有资产归本单位使用,无其他单位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计1439.30万元,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中,小车8辆,电脑、空调等国有资产为431.88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0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11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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