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8 12:10:20 字体大小:

  一、享受对象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二、工作程序

  1、本人向所在地民政局救助站提出救助申请。

  2、民政局救助站工作人员核对申请对象身份,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给予救助,对不符合标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

  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5:30间给予乘坐上一城市的旅行巴士车票和一餐饭的救助。

  2、其他时段申请的救助,救助站给予适当的救助款,受助者的乘车、餐费由其本人自行安排。

  四、落实部门及业务咨询电话

永顺县民政局:5222922   永顺县社会事务股:523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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