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顺县溪州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溪州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顺县溪州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小西门桥下游143m处 |
建设单位 |
永顺湘环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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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单位 |
湖南希宸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排污口坐标:E109°50'43.4375",N29°00'04.2616" 2、排污口设置类型及规模:新建;20000m3/d 3、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4、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6、排污口论证范围:入河排污口入上游500m至排污口入下游5000m,总计5500m的猛洞河河段范围。 7、排污口排污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本项目排水不改变论证河段的河势,对纳污水体的水文情势无明显影响,总体上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本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河,对下游河段有一定的影响,其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污口下游较小范围内的水质和底质,但局部水质的微小变化对水生环境影响很小,水质仍可以满足相应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6.4.5预测结果分析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可知,本入河排污口污水正常排放与非正常排放情况下COD、NH3-N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尾水事故排放虽不会造成猛洞河地表水超标,但会加大地表水受污染的风险,建设单位应当从保护猛洞河及其下游水域环境的角度正确认识和对待事故排放,严格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杜绝污水事故排放。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本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温度为常温。排水的温度与河水温度基本一致,排污口污水汇入猛洞河后,对猛洞河水温影响可忽略不计。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永顺县溪州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分析河段内主要水生生物为常见鱼类以及浮游植物,无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的鱼类存在,也无列为国家Ⅰ、Ⅱ类保护鱼类的存在,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鱼类“三场”分布,因此,本工程排污口设置对鱼类资源无明显不利影响。 本排污口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排入前后纳污河段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增加量较小,对纳污河段水生生物基本无影响。在事故排放情况下排放前后纳污河段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增加量相对较大,应杜绝废水的事故排放。 本工程投入运行后,排入猛洞河的污染物大大减少,在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污情况下,明显改善了纳污水域河段的水质,对该河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有利影响。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永顺县溪州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出水排入猛洞河,排放过程中产生外漏下渗的可能性很小,即使有微量废水外漏下渗,在下渗过程中经过表层粘土、粉土的分解和吸收,大部分污染物会进一步去除,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因此,正常工况下污水厂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小。 建议在废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道的建设过程中均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如:各水处理构筑物选用结构抗渗控制设计、排污管材不透水等、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重点防渗区污水管道敷设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并加强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其他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止发生沉降渗漏,防渗能力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1×10-7cm/s。污水厂内污泥临时堆放场地,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设置应急池,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均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而且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轻微。但是,要加强对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建议根据厂区地下水的流向,设立1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密切关注水质的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对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猛洞河,虽然在整体来说会大幅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但是在排污口小范围内由于污水水质与现状地表水Ⅲ类水质有一定的差距,将会在小范围内造成水质变差的情况,进而对排口入小河段附近水富营养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猛洞河非湖泊等静态水体,区域地势海拔有一定落差,流速快,溶解氧丰富,好氧消耗能力强,所造成的影响很有限,基本可忽略不计。
(五)对防洪、通航影响分析 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管道排入猛洞河,无阻水建(构)筑物,因此不会产生阻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处目前防洪堤还未建设,污水排放时形成的水流不会冲击附近防洪堤岸,故不造成影响。
(六)对第三者影响分析及补偿方案 永顺县猛洞河水电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顺水电站主要的工艺流程就是利用挡水坝挡水,通过引水渠道将来水引至发电站房,作用于水轮机和发电机,通过控制系统,将水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电站利用水利势能带动发电机组发电,对水质要求较低,项目排水不会对下游水电站取水造成影响。 二、水资源保护措施 (一)工程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在建设的排污口入河道处应设置醒目标志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的规定,标志牌内容包括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文字或二维码等形式展示。标识牌可选用立柱式、平面式等。 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便于日常监督检查,应有观测、取样、维修通道,配套在线监测和计量装置;如实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管网维护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污水管网检查、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管理措施 1、强化排污口监测 项目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进水总管: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出水总排放口: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数据应接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平台集中监管。 2、管理措施建议 为了保证废污水行到有效处理,实现废污水达标排放,避免工程运行期间出现废污水非正常排放,或将非正常排放损失降至最低,特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 (3)领导并组织项目运行期(包括非正常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档案; (4)开展环保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素质,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经验; (5)严格报告废水的排放标准,做到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出水水质出现异常,就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水务、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水质监测频次及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家评审结论 专家评审结论:报告内容详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的要求、编制较规范、论证的内容较全面,分析较为清楚,结论可信。落实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后可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