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7 11:25:00 字体大小:

2021年5月7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关于永顺县食佳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猛洞河分公司年产5000吨米粉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顺县食佳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猛洞河分公司年产5000吨米粉生产线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顺县食佳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猛洞河分公司年产5000吨米粉生产线项目

永顺经开区猛洞河产业园

永顺县食佳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猛洞河分公司

永顺县食佳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猛洞河分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产业园新建米粉生产线项目,租赁位于湖南省永顺县猛洞河产业园的厂房,项目租赁园区已建的空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设面积3962.2m2,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老化车间、烘干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米粉5000吨。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拟建地用地规划要求,符合《永顺经济开发区调扩区总体规划》(2015-2025)的要求。根据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拟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园区已建标准化厂房生产,主要为设备安装。基本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废气污染源为大米粉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丝老化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对粉磨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老化异味采取车间密闭,机械强制通风,加强车间通排风等措施。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远期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6.897-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猛洞河,远期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米渣、碎粉丝等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够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规定运送制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