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4 09:00:0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24日,我局对年产1万吨有机肥料及生物质颗粒项目等五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25日-2020年8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传真:0743-5222370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年产1万吨有机肥料及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永顺)〔20201

2020-8-24

2

关于永顺县石堤镇黄呈玉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永顺)〔20202

2020-8-24

3

关于永顺县红利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永顺)〔20203

2020-8-24

4

关于永顺县泽家欣鑫石材厂年产1万方石板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永顺)〔20204

2020-8-24

5

关于永顺县泽家镇华帅石材加工厂年产1万方石板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州环评(永顺)〔20205

2020-8-24


州环评(永顺)〔2020〕1号.pdf
州环评(永顺)〔2020〕2号.pdf
州环评(永顺)〔2020〕3号.pdf
州环评(永顺)〔2020〕4号.pdf
州环评(永顺)〔2020〕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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