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7日,我局对湘西州永顺县马拉河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永顺谢氏骨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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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6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湘西州永顺县马拉河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永环复〔2020〕12号
| 2020-6-17 |
2 | 关于永顺谢氏骨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永环复〔2020〕13号
| 2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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