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关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5 10:05:0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5日,我局对塔卧革命根据地旧址红色景区及党性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16日-2020年6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传真:0743-5222370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塔卧革命根据地旧址红色景区及党性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复〔202011

2020-6-15


永环复〔2020〕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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