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顺县杉木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关于永顺县杉木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4 10:40:47 字体大小:

关于永顺县杉木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51014日,污染管理股:王东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永顺县杉木加油站拟投资 1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19.1万元)。在湖南省永顺县万坪镇杉木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3′03′′,北纬28°14′07′′之间,新建一座加油站。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绿地面积200平方米。其建筑内容包括站房、罩棚、隔油池、消防沙池、埋地油罐区、男女卫生间等,本工程共设汽油储油罐2个,其中93#汽油罐1个、97#汽油油罐1个和0#柴油储油罐2个,双枪自吸泵加油机3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与行业的规定及该加油站位于永顺县万坪镇杉木村(杉木河水库下游约9公里)永顺—万民乡公路(X006)左侧的实际情况,将该站规模定位于三级加油站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永顺县经济开发总体规划。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因本项目为小型项目,用工以当地居民为主,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工地住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盥洗水和排泄物。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泥浆废水来自浇筑水泥工段和地下工程的挖掘,主要污染物为COD BOD5SSNH3-N,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建筑垃圾的搬运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产生动力道路扬尘,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组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噪声:施工期各工段的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振捣棒、电锯、柴油发电机组,运输工具主要为大型载重运输车,如重型卡车、拖拉机、装载机等,其噪声源具有线源和流动源特征,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弃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于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

  三、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处置:本项目要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用玻璃布、沥青、聚氯乙烯工业膜等材料做成多层防腐涂层(其总厚度不小于5.5厘米),以防止钢罐和钢管腐蚀造成油品泄漏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出水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处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13]245号)、《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4]4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要采取密封式运输,采用喷水、洒水等降尘措施,设置2米以上的挡板围挡以减轻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厨房烟气要采用烘干工艺经烟囱排放,供电要使用太阳能,太阳能为清洁能源,因此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气污染源。

  (3)噪声处置:本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声屏障或围墙,采用封闭施工,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场地内施工时间严格限制在每日8时至12时和14时至22时,以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以控制设备噪声对项目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处置:本项目拟设置一个临时垃圾收集站,设置垃圾箱,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有价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输采用专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作好无害化处置。废油和废油抹布属危险固废,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贮存和收集,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项目固废均不向外环境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对加速永顺经济开发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搞好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510月14日~1022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 湘西州环保科研所

  建设单位: 永顺县杉木加油站

  地 址: 湖南省永顺县万坪镇杉木村

  联 系人: 向纪元 联系电话:139074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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