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湘西州永顺县抗旱应急水源芙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关于湘西州永顺县抗旱应急水源芙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3 09:54:39 字体大小:

关于湘西州永顺县抗旱应急水源芙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5 812日,污染管理股:王东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永顺县芙蓉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拟投资 8763.19万元(其中环保投入242.9万元)。在永顺县芙蓉镇孔坪村,(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56′110°07′,北纬28°46′28°54之间)。建设湘西州永顺县抗旱应急水源芙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用地面积 75557平方米,绿化面积19300平方米。本项目水库为小⑴型水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溢洪坝、取水建筑物进口以及水库管理所等,工程施工期为2年。

  本项目本为一座具有综合效益的小⑴型水库,开发任务以乡镇供水、农田灌溉、芙蓉镇防洪为主,兼顾生态环境用水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订本),工程为水利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弃土影响

  本工程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土石方开挖方量总计6.8m3,经土石方平衡规划,弃料共计4.69m3本阶段选择在坝址右岸一低洼处布置弃渣场,满足弃渣要求,弃渣场应按水保要求,做好植被恢复,以减小对生态环境影响。

  (2)水土流失影响

  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

  在工程施工准备期,主要完成项目区的三通一平、施工场地的清理、施工场地的布置等,这将会破坏部分地表和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在施工期,工程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最集中的时段,也是水土流失发生最严重的时段。由于开挖面、土石堆置等原因,破坏了项目区原有地貌和植被,扰动了表土结构,致使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加剧,如不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将导致水土流失大量增加。

  (3)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基坑排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及机修含油废水。生活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淋浴污水、洗涤污水和食堂污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动植物油、SS等。

  (4)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及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混凝土拌和和汽车运输等施工活动。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配备有载重汽车、自卸汽车、拖拉机等各种运输车辆,车辆行驶导致施工场区和路面扬尘,使道路沿线扬尘浓度增加。施工场地内布置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打桩机、打夯机、起重机等多种大型燃油机械,这些机械运行过程中排放的CONOXTHC等废气。。本项目燃油机械主要存在于坝址施工区、施工临建区等地,废气产生量较小,容易扩散,其影响范围仅限于产生源附近区域,对周围施工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5)噪声: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建筑物拆除以及爆破作业噪声等。在施工材料、施工弃土的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噪声将影响运输道路两侧噪声敏感点。运输的施工材料主要有商品混凝土、钢材等。工程施工将使沿线道路车流量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会加重交通噪声的影响。

  (6)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期坝基开挖和围堰拆除产生弃渣及少量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有效处置收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施工要按照《湖南省永顺县芙蓉水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要求实施,工程措施采取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截水沟、浆砌石排水沟、浆砌石沉淀池等,植物措施包括撒草籽、草皮铺种等植被恢复措施,临时措施包括表土开挖回填、临时排水沟、挡土板、防尘网覆盖等。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使工程影响区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2)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对基坑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处理,修筑集水坑,定期投加聚丙烯酰胺絮凝剂,静置沉淀2h后抽出外排,污泥运至弃渣场;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设施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泥渣干化池、施工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石料加工和混凝土拌和站冲洗水;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设置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砂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排水用于周边居民养猪用泔水,其余少量生活污水应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施工营地厕所采用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家肥。

  (3)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要采取密封式运输,采用喷水、洒水等降尘措施,设置2米以上的挡板围挡以减轻扬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食堂烟气要采用烘干工艺经烟囱排放,供电要使用太阳能,太阳能为清洁能源,因此项目生产不产生废气污染源。

  (4)噪声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声屏障或围墙,采用封闭施工,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以控制设备噪声对项目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拟设置一个临时垃圾收集站,设置垃圾箱,采用分类收集方式。但须做到及时清运、运输采用专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运输过程中注意封闭化,作好无害化处置,避免垃圾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对加速永顺经济开发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搞好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5812日~820日。

  七、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单位:永顺县芙蓉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芙蓉镇孔坪村

  联 系 人: 刘乐能

  联系电话:133874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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