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关于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拟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595万元)。在永顺县溪州新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36′48″~ 110°18′27″,北纬28°42′52″~29°26′39″之间。建设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项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本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订本),属于鼓励类的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类别,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湘西州永顺县溪州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要求,能促进永顺县基础教育发展,项目选址可行。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本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排放的污水主要来自于住宅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高中部校区实验室废水,项目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氨氮。
(2)废气: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期汽车运输所产生的杨尘和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组等。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汽车运输、柴油发电机组、挖掘机等各种设备噪声源。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二类,一是住户的生活垃圾、建设过程中所生产的建材废料,二是化粪池的污泥。
三、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项目将实行雨污分流制,住宅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流入化粪池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灌溉农田和农作物。要设置一个雨水收集池,进入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池,最后汇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采用专用渣土车,对渣土车限制载量,及时清洗车辆和道路,定时喷水等措施,采取密封式运输,设置
(3)噪声:本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声屏障或围墙,采用封闭施工,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建设期不同阶段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以控制设备噪声对项目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拟设置一个临时垃圾收集站,设置垃圾箱,采用分类收集方式。但须做到及时清运、运输采用专用封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运输过程中注意封闭化,作好无害化处置,避免垃圾恶臭对小区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对加速永顺经济开发建设基础教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搞好“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永顺县高平金海实验学校
地 址:永顺县溪州新区
联 系人: 杨建新联系电话:14786863431
评价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永顺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