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湖南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批复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湖南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8 16:25:00 字体大小:

关于核准湖南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批复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湖南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的请示》永住建字【202254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根据湖南省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2022】142号)及(永财评审【2022】20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位于永顺县灵溪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永顺县2022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涉及19个小区、40栋楼、683户居民、建筑面积6.67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项目总投资1637.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对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人民政府2005年第196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符合规定规模标准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依法招标

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规定。

三、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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