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准经投馨园开发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事项批复
关于核准经投馨园开发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事项批复
永顺县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经投馨园开发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请示》(永易司发〔2022〕11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根据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经投馨园开发项目备案证明》(永发改〔2021〕414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次(02)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位于永顺县溪州新城。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开挖,其中土石方约36万方、石方约23万方(详见施工设计图)。总投资2912.437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对项目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人民政府2005年第196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符合规定规模标准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依法招标。
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规定。
三、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