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对山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对山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0:48 字体大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永顺县对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对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对山乡人民政府;邮编:416704;电话:0743—5659006)。

(一)巩固人员基石,责任分工到人。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乡及时调整对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乡长为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明确1名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山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责任逐一落实到人,为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定时定期检查工作作风,奖励优秀干部,通报批评作风不实情况。  

(三)扩展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使规范程序公开化,公开内容需要经过保密审查,主要领导签字才可以发布。二是丰富了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多种多样。网站、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栏、宣传栏、对山微信群等宣传方法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自觉主动公开的意识,总是处于被动状态,欠缺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具体,笼统模糊、泛泛而谈;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具有滞后性、拖延性。四是制度执行力弱,停留在纸面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监督指导有时缺位。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积极自觉利用会议、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脱离被动状态;二是尽量使公开内容规范化、具体化。尽力量化公开内容,用数据来表达;三是及时公开所需公开的内容;走在人民群众的需求之前。四是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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