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5 16:01:39 字体大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儒席街21号,电话:0743-5222398,电子邮箱:ysxx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我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财务预1条、财务决算1、工作计划1条、工作总结1条、人事信息1条、统计信息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建立健全发文审批制度,落实“专人申请、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做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定期将中心相关政策等向群众公开,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方面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严格信息审核程序,现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全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支书记、中心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公开不够及时、主动;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同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不足;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加大业务技能培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公开事项做到科学分类、规范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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