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1:10:24 字体大小: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的工作要求,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编制,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动公开于永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sx.gov.cn/zwgk/bmxx/zfbm/jyhtyj/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8号;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2446;电子邮箱:ysjyqk20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湘西自治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贴近民生需要,强化公开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 强化落实工作机制。

健全制度建设2023年我局依据《湘西自治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了《教体局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时效,形成“工作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的有效工作机制。是强化过程监督。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积极稳妥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意见投诉交办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加强了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发现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更新维护和改进要求,同时设置举报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

(二) 主动及时信息公开。

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永顺教育”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及时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1、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148条,其中动态信息66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39条、人事信息1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28条;通过永顺教育微信平台公布信息190条,其中动态信息162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信息28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服务事项103其中主项51项,公开网上办事指南信息52,调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纸质版、二维码版摆放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供办事群众查询2、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教体局官网“组织机构”栏目,公开发布“主要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加强重点领域“义务教育”信息公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平台信息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丰富性。针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 接受社会监督保障。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接受社会评议结果为良好,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为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初中毕业会考90.455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20.08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政务公开标准不够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扩充,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各级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务求实效。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深化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教育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教育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学习,拓宽渠道。加强通讯员信息撰写能力学习培训,提高信息提炼撰写能力,确保信息量和质的提升。平台管理人员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优化创新平台界面和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三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多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教体政务公开载体及途径方法,提高群众知晓度,使群众操作更加简便,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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