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顺县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按照《条例》要求,一年来,充分利用现有媒介,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3条,其中,动态信息31条,统计信息9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3条。全年开展各类气象知识宣传5次,摆放宣传展板10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刊登在湖南气象网等气象网站信息13篇。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互动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永顺县气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及时更新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根据我局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