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顺县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顺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7:40:00 字体大小: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确定的工作任务为重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孤困儿童救助、高龄津贴、百岁老人补贴等发放情况每月及时发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永顺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规范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婚姻登记和养老服务等惠民政策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的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分解政务公开任务。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同时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应对国办、省、州、县考核,整体考核情况良好。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学习,更深入的了解政务公开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