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普通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 省州县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7号)及(州教体通〔202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202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省、州、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1.省、州、县级三好学生:县内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2.省、州、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县内普通中学(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或少先队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
3.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州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指标必须从严控制,一律不得突破。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省、州、县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①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②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位于本校前5%以内(高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计算,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③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2.省、州、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②学习成绩优异,位于本校前10%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③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名额分配
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年度普通高中(含经批准举办的民办中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学生从本年度高中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一贯表现特别突出。
3.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2%以内。
(三)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我州省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评选名额2名。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根据省级优秀学生、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政策,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应在醒目的位置公布省级优秀学生、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根据省级优秀学生、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和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上报人选,并报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应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州直中小学报州教育和体育局)。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组织机构: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评审小组。
组 长:罗奋飞
执行组长:向海林
副 组 长:宋新岸 杨延凤
成 员:杜 君 彭 慧 陈 宇 彭南省 王 渊 向 旺 梅凤鸣
2.集体评议: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各学校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州推荐人选。
3.公示:县教育和体育局要将集体评议结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或公示栏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至州教育和体育局,同时报送全部评审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各片区、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凡报送的省级优秀学生、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经审查发现有不符合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的,取消评选资格,指标作废,并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2.各片区、各学校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等表现须由所在学校提供典型事迹材料。典型事迹材料由学校、学生代表及推荐人选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县级审定。
3.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
4.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5.各学校要为省级优秀学生、省州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目录
1.县直中小学、各片区推荐报告1份(附件2)。
2.《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申报审批表》《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省、州、县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普通高中(初中)省、州、县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各一式1份(省、州、县分开整理)。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3.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普通中小学省州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册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4.省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详实典型材料1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电子稿。同时县教育和体育局盖章。
5.学校、片区公示证明材料1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2月28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的电子档。
(三)材料要求
1.请各片区、县直中小学按照上述目录报送材料,材料的各项表格内容填报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片区、县直中小学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报送不齐全的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各片区、相关学校自负。逾期未报送评选材料的,不再受理,其评选名额自动作废,不得替补。
2.《申报审批表》须双面打印,表中部分栏目填写具体如下:
(1)学籍号栏:统一填写全国学籍号;
(2)综合素质评价栏:填写评价等级。如:优秀、良好;
(3)主要优秀事迹栏:按第三人称叙述,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内;
(4)师生评议意见栏:经师生评议,同意推荐XX同学为X级“XXXX”;
(5)学校意见栏:同意推荐;
(6)栏内签名:必须签字,不能打印。
3.《名册》表中须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开造册,备注栏填写:省级或州级或县级。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