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23年春季控辍保学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县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切实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永顺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小组发〔202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措施来抓,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中小学校、行政村(社区)和学生家庭的控辍保学责任,持续推进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动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辍学。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脱贫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湖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控辍保学家访活动。全面调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建立“三帮一”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三)开展控辍保学劝学活动。落实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四)开展控辍保学联防联控活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依法对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通过乡村广播、干部会议、群众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人保护法、湖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学生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发放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政策、新时代读书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方法以及心理健康的重要意义,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通过总结表彰、励志演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向学生传输“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未来”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营造学生乐意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籍清理。县教体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比对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注册学生,重点清理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以及非正常状态学籍学生,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名册。根据学籍清理情况,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对无学籍学生及时补办学籍,切实做好学籍异动,努力实现人籍一致。
(三)组织走访调查。各乡镇要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逐户核查学生入学情况,重点排查外出务工和户籍在本村的举家外迁家庭学生入学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各村失学辍学学生底数和去向。县教体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进村入户家访活动,学校要对本校未及时回校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其他需要关心、关注的特殊学生群体及时开展家访工作,并对本校控辍保学责任村进行走访活动,全面准确掌握本校及责任村失学辍学学生底数和去向,做好村校、校校间失学辍学学生信息反馈。
(四)开展劝学行动。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建立“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台账,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失学辍学学生,将“三帮一”台账信息及时反馈给失学辍学学生所在行政村(社区)。各行政村和中小学校要联合开展劝学行动,进村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学习困难、生活困难、残疾儿童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学习及思想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和劝返复学工作。
(五)开展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县平安办要牵头组织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文旅广电、教体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整治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刊物,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净化优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县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六)加强复学教育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复学学生入学编班工作,辍学一年以内的,原则上进入原来的年级和班级就读;辍学一年以上的,可短期辅导后编入原班级;年龄较大且不愿在原年级就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适当调整年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业任务并经考试毕业。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复学学生教育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全面落实教师与学生“一对一”学习帮扶制度,加强对复学学生的心理激励和学业辅导,增强学生自信心,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七)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根据送教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以“送教材、送爱心、送温暖、送康复”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送教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开展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特长培养和康复训练等补偿训练。要按照《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送教上门常规》的要求,对送教服务对象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建立健全送教上门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控辍保学活动月的指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永顺县2023年春季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指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研究、解决控辍保学有关工作及问题。各乡镇、各中小学校要相应成立控辍保学活动月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方案,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制,劝学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积极主动与乡镇、村(社区)衔接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或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乡镇司法所依法下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三)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对“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台账中仍在辍学的脱贫家庭学生,在《永顺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上认真记录辍学学生的具体信息,详细记录实施三次以上劝返工作情况,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对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指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对在控辍保学活动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用心、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