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为加快县城规划区内人防工程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9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本《实施方案》的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三)《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97号)
(四)《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
三、起草过程
为加快县城规划区内人防工程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截止2024年4月12日前充分征求涉及到的成员单位意见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又经2024年5月11日县发展和改革局班子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在如此广泛征求县直单位和社会等多方意见后,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本《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县实际,请县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送审稿)主要围绕执行范围,征收标准,审批程序,工作要求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说明。
(一)执行范围方面,对需到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办理报建审批手续的对象范围进行界定。
(二)征收标准方面,明确征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
(三)审批程序方面,对永顺县城城区规划内的私人新建民用建筑各项审批程序进行说明。
(四)工作要求方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把好人防执法的前置关和后置关,为人防执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