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的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9 19:20:00 字体大小:

关于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依法治国工作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发〔2021〕33号)、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目录》确定了7个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2023年永顺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工程、永顺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教育国土空间规划)、2023年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永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永顺县XX乡镇XX村村庄规划(2021-2035)永顺县城市控制性规划(2021-2035)永顺县城乡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二)起草单位。目录事项涉及7家单位,分别是:县教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服务中心。

(三)确定依据。上述7项目录事项均属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范围,内容涉及全县性的重要措施及民生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决策空间,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县委同意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因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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