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 索引号:000014349/2019-00587
  • 文号:永教体发〔2019〕51号
  • 统一登记号:YSDR-2019-04001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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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9-07-10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永顺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0 00:00:00 字体大小: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永顺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暂行

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教体发〔201951

YSDR-2019-04001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永顺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710


永顺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永顺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托管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和学生用餐质量,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教育厅以及州教体局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结合永顺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实际,对托管企业进行监督、考核、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托管适用范围:永顺县非营养改善计划校学生食堂。

第二章 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管依据

1.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全州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

2.主管部门和学校制订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规定。

3.招标文件、托管经营合同以及文件附件内容约定。

第四条 监管方式。提醒、整改、处罚、复查、培训。

提醒:指职能部门或者校方对托管企业及其员工工作中存在的失误或不正确的行为,采取口头提醒或《整改建议书》的形式给予提示和指导。

整改:指职能部门或者校方对托管企业提醒无效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托管企业限期整改纠正。

处罚:对于有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引发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或群体性事件的失误或错误行为和事件的,托管企业独自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相关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复查:指职能部门或者校方对托管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托管企业视为违约,校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培训:指职能部门以及校方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托管食堂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采用培训的方式加强对托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以规范食堂内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托管企业负责人每周例会和食堂员工集中培训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五条 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与托管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托管经营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六条 实行不达标校方可解除托管合同制。对托管企业经营的食堂实行一月一考评,并由校方领导小组和膳食委员会进行达标考核。考核权重分值为100分,其中领导小组达标考核分值权重为20%,膳食委员会满意度测评分值权重为80%,两项分值相加。托管企业在一年度的月考评中,两次考核分值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托管企业将被取消续签下一年托管合同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校方食堂经营权托管竞标。

第七条 托管经营期间,托管企业应独自经营,如有将食堂经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租赁给第三方,或将部分窗口租赁给第三方,则视为根本违约,校方有权解除托管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托管企业经营中对外签订的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应均以托管企业名义签订,不得使用校方食堂或其它类似易引起误解的称谓。托管企业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托管企业独自承担,与校方无关。

第八条 托管企业应给其投标文件中的经理人选(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合同签订前提交授权文件原件),经理应常驻学校,并负责本项目至托管合同期满。因实际需要更换经理的,托管企业应提前30日书面征得校方同意。

第九条 托管经营期间,托管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售卖厅或学生就餐厅安装隔断或私自搭建,不得在食堂销售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或校方禁止售卖的食品、商品。若违反上述规定,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整改落实的,校方有权解除托管合同,并追究托管企业违约责任。

第十条 托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提供食堂膳食服务,否则视为根本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托管食堂饭菜价格标准因原材料涨价或其他原因需上调的,合同期内不变更,并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否则校方有权解除托管合同,并追究托管企业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 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 托管企业作为托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和管理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托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时,由托管企业独自承担处罚和整改责任。

第十二条 托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州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校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自行采购部分)、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以及托管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托管食堂泔水、餐厨废弃物由校方后勤部门按法律、规章及政策要求统一处理,托管企业应无条件配合。

第十三条 托管企业应自觉做好托管食堂的食品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自托管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应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件,由托管企业负全部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由托管企业予以全额赔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为托管企业根本违约,校方有权解除托管合同,并有权追究托管企业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托管企业经营的食堂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校方后勤管理部门对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原材料采购登记台帐、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及服务规范等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校方领导、后勤管理部门及膳食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基于食品卫生安全考虑,托管食堂的主要原材料(大米、油)须实行主管部门招标统一采购,托管企业有权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的采购中标供货商中自行选择采购中标的企业和主要原材料

第五章 人员用工管理

第十六条 托管食堂用工应以托管企业法人名义自行招聘与管理,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第十七条 学校有权对托管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不承担与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托管企业聘用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外来人员的要有居住证。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档案,并报校方后勤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校方领导、教职员工应遵守回避制度。凡与托管企业竞标、退出及托管食堂日常监管、考核有关的校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应聘托管食堂任何岗位,也不得与托管食堂或托管企业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托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行校园卡消费管理,一律不得收取现金,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项目,不得在餐厅摆摊设点,不得私自改动现有食堂布局结构。确因改善服务需要对食堂布局进行小范围调整或进行装饰装修的,应书面报请校方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费用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且合同终止后不得拆除或损坏,应无偿交给校方。

第二十一条 托管企业的食堂原食材采购、仓储、粗细加工直至出售必须有校方两个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为了更好监督学生伙食的食堂直接成本核算和日常监管,更好的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文件,校方委派的监督人员每月轮换一次。饭菜出售时操作服务程序须规范合理,窗口人员应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干净整洁。

第二十二条 校方后勤管理部门及其所属膳食委员会作为校方职能监督部门有权对托管企业经营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评价。托管企业应主动了解学校广大师生需求,虚心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食堂菜色品种,力求营养搭配,菜样丰富,努力改善伙食质量。每周应公示周菜谱并报校方备案。

第七章 设备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托管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校方提供食堂使用的设备大件(原始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设施、设备存出现重大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托管企业可申请校方协助维修,但所需费用由托管企业承担。合同终止时,托管企业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归还校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归还的设施设备必须能正常使用,否则校方有权从托管企业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维修或设备损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托管企业在经营期内,对校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寒、暑假)全面检修,并承担小件设备日常维修和添置费用。如托管企业未能尽到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责任的,校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保养,所需费用应从托管营业收入中扣付,且维修费不能纳入学生伙食费成本核算。

第二十五条 托管企业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设施,合同期满后应无偿移交给校方,不得撤除或带走;废旧设施撤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托管企业承担,如企业不及时支付该项费用,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章 经营指标控制和托管食堂财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托管企业经营期限内,应依法依规自负盈亏,并接受职能部门和校方对其托管经营的食堂财务核算、监管。

第二十七条 托管企业经营的食堂应保持主副食品种多样化并不断换新。具体要求按照合同执行。

第二十八条 托管企业应按校方财务处统一制定的报表格式,及时(次月10日前)提交当月的食堂财务报表。由校方财务室、工会、监察、膳食委员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托管食堂的原材料采购台账、成本核算情况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文件标准实施核算核查,核查出托管企业存在挤占、克扣、套取、挪用学生伙食费的,则视为根本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校方派遣至少两人参与托管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复核和直接成本核算核查,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 号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学生实际就餐数标准)的70%,并做到每天每周每月均衡标准核算监督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托管企业应建立规范的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做假账,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校方全方位监督、核查。

第三十一条 校园卡为托管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校方财务处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托管企业在食堂营业时,不能收取消费者现金,也不能以其它任何有价卷形式进行交易,否则首次发现扣除托管企业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发现扣除10000元,第三次发现扣除50000元,第四次发现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校方允许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二条 托管企业经营的食堂每月与校方财务处进行一次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5日后,一般情况月底前结清,结算时托管企业必须提交校方食堂两个监督员签字核算的财务报表,(无校方两个监督员签字,校方财务不予结算),结算后的资金由校方财务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第三十三条 托管企业在食堂经营中,应及时结清往来业务单位的货款,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因托管企业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拖欠员工工资导致投诉,并影响校方考核,且对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托管企业违约责任。托管合同期满之日起5日内,托管企业应结清全部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否则视为托管企业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托管企业下一年合同续签资格。托管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存在拖欠货款和员工工资现象,校方有权暂停支付结算的学生生活费,直至托管企业改正为止。

第三十四条 供餐时间应与校方的作息时间同步。若就餐时间校方需临时调整的,校方应提前一天通知托管企业负责人,托管企业保时保量提供,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若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

第三十六条 食堂托管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方可实施。

第三十七条 中职、幼儿园以及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81日起实施

 

附件:1.食品安全责任书

2.消防安全责任书

3.学生食堂监督管理量化评分表

附件1

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防止事物中毒和其它事源性疾病的发生,结合食堂的管理工作职责,托管企业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托管企业负责人是该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做好本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应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和其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食堂应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学校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三、建立食堂原材料采购、仓贮管理和索证索票制度,坚持从符合要求的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认真做好原材料进货台帐,坚持食品添加剂使用“五专”管理。

四、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日食堂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每日上岗前坚持“晨检”,对发热、腹泻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疾患人员,应暂停止工作;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五、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规范食堂主副食品加工、出售流程,认真做好食品加工、出售阶段的食品安全管理。

六、做好食堂餐饮器具的消毒工作,保持餐具消毒合格率100%,认真做好餐具消毒记录。

七、严格按照规范食品留样管理的要求,做好本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

八、认真做好本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和防蝇、防鼠、防虫、防毒工作,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做好收运台帐。

九、建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和其它突发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十、积极配合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学校和学生对本食堂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他们提出的检查意见及时整改到位。

十一、严格遵守学校、膳食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持信息畅通。

 

XX学校(盖章)              托管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托管企业确保校方托管的食堂消防安全无事故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托管企业的负责人是本食堂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时刻警惕,加强本食堂关键消防安全点、位的管控,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上级部门、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本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坚决落实,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学校进行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积极整改。

三、建立本食堂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励机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结合本食堂工作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食堂内部由学校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在相关地点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若是学校食堂原有的标志、设施,食堂负责人应检查是否完好、合理,并及时做出维修更换或增补。

七、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应书面报请学校研究通过。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公安消防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调查事故原因,按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九、建立本食堂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校方和本食堂托管企业分别存档。

 

 

XX学校(盖章)         托管企业(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学生食堂监督管理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量化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分值

得分

 

卫生

管理

10分)

有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日常落实到位

4

 

食堂各岗位职责明确,日常落实到位

2

 

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有记录

2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堂基本常规食品安全卫生常识(抽测)

2

 

 

原料采购、贮存、安全及食品加工、出售环节(50分)

采购的原材料证照齐全,符合采购要求,进出货台帐登记有记录

8

 

库房整洁,摆放规范,标识清晰,无有毒、有害及其它非食品原料,有相关人员陪餐记录

8

 

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分开,有标识

2

 

加工、销售环节无腐败变质食品存在,

5

 

食品原料清洗干净,无杂物(发现一例分数全扣)

3

 

食品加工过程成品与半成品、动物食品和蔬菜类食品存放分开,生熟分开

4

 

直接食用成品存放不超过2小时,隔夜熟食品烧熟、烧透,无任何异味现象。

4

 

食堂盛放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器具清洁,不混用

6

 

清洗蔬菜、动物原料、海产品的水池分开,有明显标识

3

 

调味品盛放器具整洁、加盖,摆放整齐

1

 

售卖窗口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2

 

食堂食品粗细加工、办公室、储藏室、配餐间专间使用和管理符合要求

2

 

食品留样符合规定,100%留样48小时

2

 

 

环境

卫生

15分)

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门窗玻璃明亮,墙面、地面、天花板卫生洁净,无死角

2

 

下水道畅通、无污物、无异味

1

 

食堂后场加工设备、设施、用具随用随清洗整洁,摆放规范

4

 

食堂纱门、纱窗及地沟盖板完好、整洁,紫外线灯设置合理,按规定使用

3

 

食堂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加盖容器收集,收运处理有记录

3

 

配餐间消毒到位。

1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

 

 

个人

卫生

15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

4

 

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工号牌,窗口售卖人员戴口罩(发现一例扣1分,直至扣完)

4

 

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和长发,不穿拖鞋上班,不在食堂后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衣帽上厕所,按要求洗手

4

 

更衣室卫生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有序

3

 

餐具清

洗消毒

10分)

餐具清洗、消毒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2

 

餐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物

3

 

洗好的餐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

3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干净保洁柜中,柜内无杂物

2

 

总分

100

 

检查得分: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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