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686322/2018-00486
- 文号:永政办函〔2018〕48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18-06-19
永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8〕48号
永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顺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政办函〔2018〕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围绕 “五公开”,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预期引导,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国资国企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信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信息;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数据开放。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34号)精神,重点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县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间、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二)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一是根据《湘西自治州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州政办函〔2017〕2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部门在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批和发布工作。二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三是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网络发声引导制度,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三是建立完善与宣传、网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四是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及保密和敏感信息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不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公开时要去标志化处理。二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县直单位要对标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出台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和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三是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受理、审理、处理、答复、保存备案等环节流程,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制度。为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五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环保、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积极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出台相关领域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六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适时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继续强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依托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高现场办结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依托“智慧湘西”平台开展“减证便民”,收件材料共享,精简各类证明,深化“县证乡制”推进群众办事少带或免带证照;创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实行政务服务代办制度,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力争2018年6月底前4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9月底力争达到70%,年底力争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三进”工作,加大部门“三进”的工作力度,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设置,做实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真正实现在各级政务中心“一门式”办理、“一窗式”受理、承诺时限办结。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在政务中心的落地和“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进驻中心开展工作,推行“一站式审批”和“全程代办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中介服务超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全面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继续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标准化及全程代办、预约服务等制度建设,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与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实现政务服务前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式服务”和“一站式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切实解决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应用。着力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应用,形成线下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政务服务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并向村(社区)延伸,推进资源互通共享和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快探索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应用,支撑政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高网上申报和办结率,实现“不见面”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
(四)加快社会求助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12345服务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平台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2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41号)文件要求,各类热线电话要统一整合到本级12345热线平台,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确保热线电话畅通,及时答复公众询问,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五)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精神,各试点相关单位要结合“互联网+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等工作,突出抓好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试点和推广,总结、复制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重点开展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试点,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试点相关工作,着力打造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全省典型。县食药工质局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编制指导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监督评议、督查、考核机制,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避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流于形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人民政府已经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政务公开办年底将采取网上考评、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