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06%,为我县新农合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考核评定,灵溪镇等4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等4个县直单位被评为一等奖,首车镇等5个乡镇人民政府被评为二等奖,芙蓉镇等6个乡镇人民政府被评为三等奖。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克服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顺利完成2013年新农合筹资任务,为提高全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一等奖(8个)
灵溪镇人民政府 吊井乡人民政府 列夕乡人民政府
朗溪乡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计生局
县残联
二、二等奖(5个)
首车镇人民政府 小溪乡人民政府 抚志乡人民政府
万民乡人民政府 盐井乡人民政府
三、三等奖(6个)
芙蓉镇人民政府 大坝乡人民政府 石堤镇人民政府
松柏镇人民政府 车坪乡人民政府 勺哈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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