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11〕50号)精神,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按进价)销售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品种包括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增补药物198种,共计505种。
二、全县村卫生室要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并将基本药物品种和价格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有库存药品同样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直至用完为止。
三、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权益受到侵犯,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5238120(县卫生局)、12358(县物价局)。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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