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顺县2013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永顺县201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1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春运总体目标是安全、有序、便捷、优质、圆满。具体目标是“六个不发生”: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预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涉水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不出现因运力问题造成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情况;不出现非法上涨客运票价行为;不发生行政执法“三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步骤
2013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3日至1月25日)。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春运工作,利用各种形式搞好春运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6至3月6日)。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加强车站、码头管理,科学安排运力,搞好交通疏导,确保道路、航道畅通,防止出现旅客滞留情况,保障春节物质运输供应;抓好春运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客货运车船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陆交通运输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搞好自查自评,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并将书面总结报送县春运办。
三、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永顺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刘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建国、县监察局局长兰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继清、县安监局局长田琦、县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彭成林、县公安局副局长向才官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范建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建锋、县公路局局长喻凡、县交管所所长彭德民、县海事处李佑胜、县安监局副局长彭盛、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向大林、县财政局副局长向春生、县教育局副局长梁玉平、县人社局副局长向俾武、县电视台副台长彭庭波、县旅游局纪检组长彭林、县经信局监察室主任彭善富、县物价局监察室主任艾绍文、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石如进、县监察局纠风室主任肖飞、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祝昌州、湘运永顺客运公司经理贾延华、县城市客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泽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联系电话:5223265),彭继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组建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
(二)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春运工作责任。春运办负责搞好春运工作综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交通、交管、海事部门负责加强车站、码头和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好水陆运力,搞好旅客和货物运输,防止出现旅客长时间滞留现象,确保重点物资供应。交警部门负责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三超”行为的处罚,重点整治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占道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载人、违章超载、违章停车等行为,集中查处和纠正客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无牌无证和报废车上路,三轮车、摩托车违章载人,确保运输秩序。公路部门负责加强上路巡查,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牌的检查、整修,搞好公路养护和路政执法,确保干线公路畅通。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安全监管,牵头组织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人社、旅游部门负责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疏导民工和游客安全有序出行。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做好学生放寒假、春节后上学车船搭载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公路沿线和车站、码头的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盗窃抢劫、打架滋事和危及行车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城市客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县城出租车、公交车的管理,严禁敲诈和拒载,严查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客运票价的监管,严格执行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规定,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农机部门负责抓好拖拉机的牌证发放、检查,配合抓好春运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加强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管,严格查处公路水上“三乱”等违法违纪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好乡村公路交通和客渡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启用已建成的农村客运站,加强农村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引导客运车辆进站经营,认真搞好客渡船签单发航等工作,确保水陆交通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板报、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突出春运工作重点,以农民工、学生为重点人群,大力宣传春运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有关政策措施,动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支持春运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加强春运期间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的报道,对违反春运工作有关规定的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曝光。
(二)严把春运准入关和“三品”查堵关。交警、交通、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和“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制度,严格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要求,抓好参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船和非法车船参加营运。安监、公安、交通、公路、交警、交管、海事、农机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车辆、船舶技术评定标准,对所有客运站场、参加春运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道路和航道设施、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车船和驾驶员、渡工的管理,做好营运车辆、船舶进出站、码头和收班后的安全技术检测,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出站(码头);加大对“三品”的查堵力度,完善检查制度,增设检查设施,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带上车、船,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便民服务。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相关便民利民措施,为旅客提供温馨优质服务。客运站、码头要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旅客提供帮助,维护好客运站、码头秩序;要增开售票窗口、提早预售票时限、延长售票时间,创新售票方式,方便群众出行。运输企业要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的“三优”和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的“三化”规范,努力给旅客提供优质、规范化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交通、物价、公安、交管部门和企业要坚决打击“争客”、“宰客”、乱涨价、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实行24小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结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进一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防滑防冻物资器材和设备设施。要加强春运实时动态监测,一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准确将信息报告县春运办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交通、交警、安监、交管、海事部门要于每日16:30前向县春运办报送当日春运工作信息,交通、交警、安监、客运站每5日向县春运办报送春运交通安全和旅客运输报表等资料。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分享到:
【留言评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