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顺县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三年一月十日
 
 
 
 
 
 
永顺县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深刻汲取上海“1.6”、黑龙江“1.7”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整治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县城168市场和中心市场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齐抓共管、因地制宜、固本强基、形成长效”的方针,按照“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目标,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着力提升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前后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整治重点
通过集中开展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商场、集贸市场法人负责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商场、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和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依法查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商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重点:
(一)168市场。集中整治擅自搭建雨棚,违规修建台阶,占用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摊位、移动货柜(架)占用疏散通道,影响安全疏散的;按要求增设必要的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等按要求配备到位;每个门铺面业主至少配备4Kg 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规范市场内电气线路敷设和照明,严禁在堆垛处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白炽灯和带镇流器的日光灯;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和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使用带灼热功能取暖器进行取暖;依法处罚市场内部装修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和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的,责令补办相关消防手续,对易燃、可燃材料进行拆除和阻燃处理;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值班等制度和“户籍化”管理要求,适时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县城中心市场。整治擅自搭建雨棚,违规修建台阶和违规摆摊设点的,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按要求增设必要的消火栓;每个门铺面业主至少配备4Kg 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规范市场内电气线路敷设和照明,严禁在市场内堆垛处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的白炽灯和带镇流器的日光灯;市场内严格控制使用带灼热功能取暖器进行取暖;督促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值班等制度和“户籍化”管理要求,适时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向金坤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黄建国、县公安局副政委邓原知、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周文交、县市管中心主任刘锐、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石如进、州汽运168车队经理田久武任副组长,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城中派出所)、电视台、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灵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周文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抽调治安大队和城中派出所民警,维持集中整治现场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或寻衅滋事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带离现场;对违规在商场市场内部及周边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交警大队负责对市场内临时车站进行清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并派人维持好整治过程中与市场相邻街道的交通秩序。
县消防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市管中心,对168市场和县城中心市场进行前期消防安全状况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导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导责任单位主动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商户,对具体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协助责任主体单位完成新增消防栓的选点布局,指导消防设备安装和保养维护;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加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在市场、商场显目位置公布“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消防志愿者,深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县行政执法局:抽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负责对商场市场内堵塞消防通道、占道经营、违规搭棚、违规摆摊设点等限期未拆除的进行集中清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县市管中心、州汽运168车队:作为消防安全整治的具体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对存在问题无法独立解决的,要将存在问题、成因、无法独立解决的原因、采取的防范措施等相关情况书面报请主管单位、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在市场内添置必要的消防栓,搞好室内外供电线路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加强业主商户的宣传教育,将专项整治内容告之每位业主,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配合行政执法局、公安民警、消防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逾期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密切关注辖区内业主商户的动向,避免因专项整治行动引发大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和夜间巡查,搞好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作为市场责任主体的管理单位,负责指导市场商场责任单位搞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应采取果断措施,停业整改或改变使用性质;对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栅栏或封堵、封闭的,应督促业主单位立即拆除;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添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县住建局:参与违章构筑物拆除,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商场市场进行建设指导;对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定的,协调、督促自来水公司及时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供应。
县自来水公司: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搞好新添置消防栓的给水管网建设,确保消防设施水源供应。
县电力公司:配合县市管中心、州汽运168车队,对168市场和中心市场内用电线路进行清理,负责对拥有产权的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对不属于公司产权的室内外供电线路,指导责任主体单位和业主搞好清理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人员,对辖区内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超市)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0日至1月25日)。市场责任主体单位在市场内进行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在显眼位置悬挂专项整治行动横幅,发放整治行动宣传单,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部门职责,研究专项整治措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1月26日至3月25日)。商场、集贸市场的主管单位、责任主体单位以及业主要按照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26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县城168市场和中心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认真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巩固提高阶段(4月27日至6月30日)。县专项整治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县直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验收。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商户业主的管理教育,落实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规现象,并在集中整治成果基础上,加大消防设施整改力度,维修、添置一批消防设施,尤其是168市场要及时完成老办公楼、老大厅、新大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县行政执法局、治安大队和交警大队要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注重实效,确保不走过场。要认真查找市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市场、商场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主要领导要积极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落实,检查走过场的单位将实行责任倒查并通报批评。
(三)明确思路,健全机制。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市场、商场的监管牵头部门和协管部门,坚持把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督管理相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市场、商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迅速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围绕冬春季节防火、“清剿火患”战役等重点消防工作任务,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隐患排查整治进行跟踪报道,对拖延不改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开曝光,夯实冬防工作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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