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财政所办事指南

财政所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1 13:19:26 字体大小:

负责人:财政所长 向绍金 联系电话:0743-5720302

  一、永茂镇财政报账报销程序:

  1、出示相关证明和发票;

  2、经办人签字;

  3、相关业务的主管领导签字;

  4、分管财政领导签字;

  5、镇财务室报销。

  二、粮食直补、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资金补贴统一由信用社开户建折发放到农户手中。

  1、种植粮食补贴(简称“一卡通”):粮食直补13.5/亩,农资综合补贴80.6/亩,水稻良种补贴15/亩。

  2玉米和油菜良种补贴:按种植面积10/亩。

  3、退耕还林款

  三、粮食直补等各类资金发放程序:先由县财政局拨入上述专项到镇财政所结算账户财政所核实农户田土后在电脑中生成相应数据县财政局导入所生成的数据并审核导入资金到信用社导入资金到镇信用社镇财政所下账到各农户存折上农户领取资金。

  四、民政人头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流程:镇民政室提供花名册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提供的数据统一到信用社开设个人账户财政所结算直接下账到个人账户个人领取资金。

  五、救助金的发放流程:镇民政室提供当月救助人员花名册镇政府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镇财政所根据审批后的花名册直接发放现金到本人手中。

  六、粮食直补存折遗失补办程序:农户携本人户口复印件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提供信息统一到信用社申请办理挂失信用社受理后挂失77天后信用社补办粮食直补存折转镇财政所农户在镇财政所领取新存折。每次信用社收取工本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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