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办事指南
负责人:财政所长 向绍金 联系电话:0743-5720302
一、永茂镇财政报账报销程序:
1、出示相关证明和发票;
2、经办人签字;
3、相关业务的主管领导签字;
4、分管财政领导签字;
5、镇财务室报销。
二、粮食直补、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粮食资金补贴统一由信用社开户建折发放到农户手中。
1、种植粮食补贴(简称“一卡通”):粮食直补13.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80.6元/亩,水稻良种补贴15元/亩。
2、玉米和油菜良种补贴:按种植面积10元/亩。
3、退耕还林款
三、粮食直补等各类资金发放程序:先由县财政局拨入上述专项到镇财政所结算账户→财政所核实农户田土后在电脑中生成相应数据→县财政局导入所生成的数据并审核→导入资金到信用社→导入资金到镇信用社→镇财政所下账到各农户存折上→农户领取资金。
四、民政人头费和低保资金发放流程:镇民政室提供花名册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提供的数据统一到信用社开设个人账户→财政所结算直接下账到个人账户→个人领取资金。
五、救助金的发放流程:镇民政室提供当月救助人员花名册→镇政府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镇财政所根据审批后的花名册直接发放现金到本人手中。
六、粮食直补存折遗失补办程序:农户携本人户口复印件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提供信息统一到信用社申请办理挂失→信用社受理后挂失7天→7天后信用社补办粮食直补存折转镇财政所→农户在镇财政所领取新存折。每次信用社收取工本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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