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2015年乡镇综合项目

永顺县2015年乡镇综合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4 10:17:10 字体大小:

永办发〔2015〕15号

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顺县2015年乡镇综合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永顺县2015年乡镇综合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7

永顺县2015年乡镇综合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大胆改革创新,以实施乡镇综合项目规划为平台,增加有效投资额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扩大民生保障范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基层群众诉求、乡镇基础条件和产业布局,把乡镇项目建设作为实现精准扶贫、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金、办成大事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村为基础、以乡为单元、以部门为统筹、以县为统领,建立健全项目按照规划建、资金跟着项目走的乡镇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确保乡镇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永顺县乡镇综合项目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库》)共列入项目3502个,总投资111939.4万元,计划分6年实施,其中:2015年计划投资40170.47万元,按规划中财政性投资77%的比例计算,2015年全县乡镇项目应完成投资30931.3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原则。自2015年起,乡镇项目建设原则上从《规划库》中选取,各部门要努力寻求上级规划、专项规划与《规划库》的结合点,在向上申报部门专项计划时,尽量科学选择项目区域,积极向乡镇规划项目靠拢。《规划库》外项目(在2015年前已纳入上级专项计划的除外)需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方可投资建设。

  (二)坚持规范程序原则。坚持以村为单元、以乡为综合、以县为统筹的项目安排程序,乡镇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需在上年10月份前从《规划库》中选择,由村(居)委会集体研究,经乡镇、相关部门审核,由县发改局综合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正式实施;如有需要调整或变更的项目,由项目乡镇与实施单位衔接后,报县发改局备案,经县乡镇综合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变更。

  (三)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确保每年每个行政村有1个以上微小项目落实,集中资金重点为每个乡镇解决1个以上对当地经济社会面貌改变较大的综合项目。除年度扶贫村以外(扶贫村项目由扶贫开发办统筹解决,具体项目建设管理由扶贫工作队负责),微小项目原则上由财政一事一议、发改以工代赈和其他部门专项解决;综合项目原则上由相关部门结合部门专项计划认领到乡镇,空缺乡镇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统筹解决。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科学推进、分步实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各乡镇要根据轻、重、缓、急,优先选择群众最需要和事关长远发展的项目,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相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实事求是履行项目建设责任,并对年度实施项目认真勘察摸底、优化设计、精准预算,确保将钱用在刀刃上, 确保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乡镇综合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烟草局、县水利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30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乡镇综合项目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乡镇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乡镇项目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筹措。按照项目实施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资金筹措原则,结合全县实际,切实加大乡镇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力度。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扩大项目资金总量,破解乡镇项目建设资金瓶颈。要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改善融资环境,加大项目区的社会资本和受益群众投入力度。要科学调剂部门专项资金,灵活应用部门专项资金调整的可操作性,尽量选择区域相近、性质相似,规模相符的项目与乡镇综合项目吻合,提高乡镇项目建设的资金到位率。

  (三)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乡镇项目建设原则上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项目设计、财政评审、招投标、施工、审计结算、报账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具体项目资金额度以单位实地设计测算为准。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尽量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严格质量和后续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相关乡镇移交。同时,要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乡镇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全县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定期考评通报制度,县乡镇综合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质量达标,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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