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顺县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及工作要求》的通知
永卫计发〔2017〕29号
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永顺县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
工作主要指标及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永顺县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及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及工作要求
2.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要指标
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永顺县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及工作要求
一、保障母婴安全
(一)孕产妇死亡控制
工作目标: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
工作重点:
(1)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后的生育高峰,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加强对高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高危妊娠管理率达95%,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2)开展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规范化建设符合率达60%以上。
(3)继续规范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
工作目标: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工作重点:
(1)加强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质控和培训,提高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上报质量,重点提高儿童死因链上报准确性。
(2)进一步健全县级以上助产机构新生儿复苏工作机制,落实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医师协作工作制度,提高新生儿复苏成功率,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3)加强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县级评审专家队伍,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地提升基层儿科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联合妇联、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防范宣传教育,加强院前急救培训,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三)优化产、儿科资源配置
工作目标: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能力建设,完善全县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网络。
工作重点:
(1)调整扩增产、儿科资源,加强产、儿科医师及助产士人才培养,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2)强化县产科急救中心能力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完成县产科急救中心复核。
(3)加强儿科急救能力建设,完善急救网络,开展全县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全县设立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
工作重点:
在全县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以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应用为抓手,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等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五)爱婴医院管理
工作目标:全县爱婴医院质量管理常态化,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以上,首次剖宫产率逐步下降。
工作重点:
(1)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的要求将爱婴医院的质量管理纳入常规工作,建立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2)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指征,降低首次剖宫产率,规范首次剖宫产率信息上报工作。
(3)开展促进自然分娩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服务能力。
(4)继续做好母乳喂养健康咨询服务工作,爱婴医院设立规范的母乳喂养咨询室,主动为母婴家庭提供专业母乳喂养指导,加强产、儿科合作,促进纯母乳喂养率和母乳喂养率的提高。
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一)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
工作目标: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
工作重点:
(1)完善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县、乡两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
(2)积极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氛围,针对群众开展科普宣教,针对服务对象开展义诊,针对医务人员开展技能竞赛。
(3)推动落实政府主导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目标责任制,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4)推动辖区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叶酸增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建立育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出生缺陷防治的均等化服务。
(二)落实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
1、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项目
工作目标: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200对夫妇;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
工作重点:
(1)优化服务模式及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基于血常规MCV、MCH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筛查有机结合,开展相关培训及质控。
(2)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进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及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技能培训和考核,规范疾病的诊断,提高各级医疗保健人员服务能力。
(3)加强阳性对象管理。落实婚前医学检查随访制度,对筛查的高风险人群进行跟踪随访,督促落实后续诊断、治疗,并做好随访记录;落实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增补管理及妊娠结局随访。
(4)加强相关检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提高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地中海贫血防控
工作目标:依托全县各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基于血常规参数MCV、MCH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筛查,初筛阳性后续检测诊断率达60%,夫妇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随访率达95%。
工作重点:
依托现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服务网络,提高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初筛率和初筛阳性后续检测诊断率;加强对夫妇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的追踪管理,及时产前诊断,避免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出生。
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工作目标: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倡导串联质谱技术应用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两病筛查率达95%,四病筛查率达85%,筛查阳性召回率达95%;规范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任务及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项目任务。
工作重点:
(1)州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立串联质谱筛查技术平台,开展串联质谱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2)州筛查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重视筛查阳性召回,规范新生儿阳性召回方式与流程,专人负责筛查阳性患儿的追踪,避免重筛查、轻治疗现象。
(3)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宣教纳入孕妇学校专项课程,提高家长参与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自觉性。
(4)加强州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将确诊病例纳入新筛信息系统管理。
4、新生儿听力筛查
工作目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初筛未通过儿童追踪随访率达90%以上,确诊听障儿童追踪随访率达95%以上;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听力筛查任务。
工作重点:
(1)制定听力筛查机构服务质控标准,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所有从事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技术人员均须持证上岗,确保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质量。
(3)专人负责筛查未通过和确诊听力障碍儿童的追踪随访工作。
(4)完成国家项目任务。
(三)出生缺陷监测
工作目标:全县各级助产机构依托湖南省妇幼健康“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开展以出生人口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出生缺陷相关资料上报率达100%。
工作重点:
(1)组织本区域从事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
(2)出生缺陷个案卡填写完整性达100%。
(3)落实出生缺陷个案管床医生负责制,以及新生儿科缺陷个案卡追踪制度。
三、妇幼健康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一)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工作目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数6500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阳性个案治疗随访率达95%以上。
工作重点:
(1)完成“两癌”检查工作任务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质量。
(2)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两癌”筛查技术水平。制定并落实辖区培训计划与要求,开展培训效果评估,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实用性。加强乳腺癌检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乳腺癌项目专项培训。
(3)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对“两癌”检查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重视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病理检查、超声、钼靶等特殊检查质量,提高诊断准确性。
(二)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工作目标: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任务数3500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干预诊断率达70%,产前筛查高危孕妇妊娠结局随访率大于95%。
工作重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为孕妇完成免费产前筛查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筛查高风险孕妇的管理,提高筛查阳性孕妇干预诊断率及产前筛查服务对象妊娠结局随访率。
(2)建立胎儿血清学筛查及超声检查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血清学筛查质量和超声检查质量。
(3)加强从事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理论与技能培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
四、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一)孕产保健管理
1、孕产妇健康管理
工作目标: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逐步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发生率。
工作重点:
(1)提升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规范提供科学备孕、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服务,重视孕产妇心理健康,为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2)逐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孕产期保健服务中的应用。
(3)通过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摸底调查孕产妇中重度贫血发生率,给予及时、规范的治疗及营养指导,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发生率。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工作目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期检测率达95%以上,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率达95%以上,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率达95%以上,孕产期保健人员相关知识掌握合格率达90%以上,为消除认证奠定工作基础。
工作重点:
(1)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规范阳性病例管理,落实抗病毒治疗及相关检测,提高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预防用药率,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以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筛查、确诊、治疗和随访长效管理机制。
(3)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培训人员覆盖率达到孕产期保健服务机构人员的80%以上。
(4)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实验室质控。
(二)妇女保健管理
工作目标: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更年期及青春期保健服务。
工作重点:
1、开展宫颈及乳腺常见疾病筛查和诊治的适宜技术推广。
2、全县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设更年期和青春期保健门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妇女保健服务水平。
(三)儿童保健管理
1、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工作目标:加强儿童系统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肥胖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达70 %以上,0-3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覆盖率达60%以上。
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0-6岁儿童健康管理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儿童保健8项技术规范要求,健全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儿童分级管理制度,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专业人员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儿童专案管理服务技术水平,逐步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儿童保健服务中的应用。
(2)采用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0-3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覆盖率达60%以上。
(3)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网络体系,制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制度,加强州级示范性卫生保健托幼机构创建工作。
(4)各级开展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测质量控制。
2、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及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工作重点:
加强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在全面开展儿童保健服务8项技术规范培训及儿童保健操作技能进修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专业人员儿童保健服务能力。
3、新生儿眼病筛查
工作目标:全县县级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眼病筛查工作。
工作重点:
(1)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各级建立儿童眼保健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制定新生儿眼病筛查服务流程及儿童眼保健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2)儿童保健医护人员开展以进修实习为主的新生儿眼病筛查技能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服务能力。
4、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工作目标: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免费发放营养包,完成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任务,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工作重点:
(1)完成国家项目任务。项目地区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70%以上。
(2)开展项目县、乡、村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培训,培训覆盖率达80%以上。
(3)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为支撑的项目宣传活动。
(4)项目地区规范完成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监测评估工作,6-24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1、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工作目标: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计划生育有关临床医疗服务、再生育技术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工作重点:
(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工作。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定期开展查环、查孕、术后随访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和咨询服务,本地常住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计划生育有关临床医疗服务。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的常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和治疗服务,提高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3)再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为符合条件者提供再生育相关的医学检查、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4)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管。严格依法执业,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
2、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政策推动、社会参与、项目运作”的工作模式,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法再生育子女的长效援助工作机制。
工作重点:
(1)在全县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
(2)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预算安排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专项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3)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4)加强项目监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综合评价,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五、妇幼健康服务综合管理
(一)依法管理
工作目标:依法管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妇幼健康事业科学发展。
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县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机构外签发机构,明确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痕迹管理。加强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件的储存、发放、登记、运输及管理工作督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发放工作及流程的宣传;各医疗单位废证率不得超过1%;严禁出现《出生医学证明》倒卖、转让、毁损、丢失等重大事件。
(2)根据《湖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2020年)》,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
(3)推动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规范标准。
(4)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加强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等行政审批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功能完整、服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工作重点:
(1)以等级评审新标准为抓手,重点抓规范管理、能力建设、质量持续改进工作。
(2)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科室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四大部”建设。
(3)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爱婴医院”、“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将爱婴医院达标及成果巩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纳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要求之一。
(4)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标准定额落实到位。
(三)专科建设
工作目标:推进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加强妇幼保健专科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开展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健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四)项目管理
工作目标:探索群体保健工作路径管理,规范群体保健工作。
工作重点:
(1)推广“妇幼项目组”模式,项目小组以群体保健业务人员、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为核心,临床专业人员为支撑,协作推进项目开展。
(2)进一步加强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明确各项目的实施对象、服务内容、操作流程、管理要求、管理职责及考核方法与指标,规范项目实施流程与方法,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的路径开展项目工作。
(五)人员管理
工作目标: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群体保健工作人员。
工作重点:
(1)按照原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和省卫生计生委 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要求,稳定和优化县、乡、村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并妥善解决好编制、待遇、职称、养老等问题。
(2)从事妇幼健康群体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与指导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机构临床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水平,并享受相应出差和下乡补助等政策。
(六)健康教育
工作目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健康教育工作指标达到项目要求;孕期健康教育参与率达50%以上,母婴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工作重点:
(1)加强妇幼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县、乡镇及社区的妇幼健康教育网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独立、规范的健康教育科,县市级机构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
(2)创新妇幼健康教育模式:开展“湖南省妇幼健康服务”微信公众号推广,建立全县妇幼健康通讯员队伍,打造优质、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及科普宣传平台;继续做好《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识普及;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早产儿日、世界避孕日、世界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等开展两癌、艾滋病、出生缺陷预防等相关健康宣教活动。
(3)规范孕妇学校及家长学校教育。开展孕妇学校达标建设,孕期营养、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及出生缺陷防治等孕妇学校必修课程的孕期健康教育参与率达50%以上,逐步规范家长学校育儿基础课程,不断提高参与率及重点知识知晓率。
(4)加强妇幼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辖区的妇幼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妇幼健康教育人员必须参与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管理与培训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5)落实妇幼健康教育质量持续改进。每年至少开展2次本辖区的妇幼健康教育质量控制与评估,质控覆盖辖区全部乡镇及社区。
(6)各级医疗及妇幼保健机构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妇幼健康教育材料。
(七)信息管理
工作目标: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启用湖南省妇幼健康“五位一体”信息系统,高速有效的开展信息报送、审核与数据利用。
工作重点:
(1)县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独立的信息管理科,各级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工作要求。建立辖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机制,保证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动态进行重点指标的监测反馈。
(2)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建立信息安全制度、安全手段、安全环境、安全管理及安全应急预案。
(3)定期开展辖区妇幼健康信息质控,挖掘与利用信息,分析辖区妇幼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