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
灵溪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
中共灵溪镇委员会
过来一年,灵溪镇党委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部署,着力从机制建设、责任落实、督查考评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过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全镇围绕“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监督”的廉政工作机制,认真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干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一是明确领导班子责任体系。年初成立了灵溪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年初制定了《2015年灵溪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做到了工作有安排、层层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年初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与镇党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年初全镇制定了《灵溪镇2015年度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灵溪镇2015年度各项工作管理制度》,5月份出台了《灵溪镇2015年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干部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同时为改善工作作风,年初制定了《灵溪镇2015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工作效能差、群众评价低、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干部学习教育。鼓励全镇干部加强学习,紧紧围绕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固定每周五下午为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同时实行学习奖励制度,对肯于学习、善于学习,在党报党刊发表稿件的干部,镇里安排资金进行奖励。
(二)率先垂范,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镇党委书记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对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好总责,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规定,同时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法,取消了以前沿用多年的公务接待签单、年底结账制度,所有办公开支由办公室统一实行现金结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镇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正风肃纪,抓违规违纪干部严查严处。重点是解决干部队伍中纪律散漫、作风不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过来党委政府对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作风不正问题进行了严查、严处:一是对徐孟园等三位同志上班期间炒股票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镇干部管理制度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津补贴2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吴德军等同志一并进行处罚;二是对在召开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时有缺席、早退违纪行为的袁开举等两名同志,根据《灵溪镇2015年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了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津补贴200元;三是对2015年以来上班存在迟到、缺签等违纪行为的8名同志相应进行了全镇通报批评、扣发津补贴的处罚。
(四)夯实平台,抓各项工作的强力推进。通过持续深入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以此为平台,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上半年,完成岔那新区建设征地1200余亩,高平教育集团建设等大项目落地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成功处理了鲁纳坡三轮车交通事故等12起重大突发事件,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上半年上报各类“两违”信息900余条,联合水利、公路等部门查处违法占用河道、公路等建筑15栋,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其它“两违”建筑124户、247间,依法停工处罚“两违”对象145户,依法强制拆除35户;同时,同建同治、计划生育、精准扶贫等社会民生事业有序推进,同建同治在全州排位持续上升,计划生育累计完成节育手术287例,完成镇分任务的75.13%。特别值得肯定的是,老司城土司遗址成功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5年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现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这一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的问题。年初,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分工、责任划分、与相关单位责任状签订等工作都安排到位,但是个别班子领导或多或少的还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重经济建设而轻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灵溪镇的征地拆迁、老司城遗址保护、综治维稳、同建同治、两违巡查等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班子都分管有自己的一块工作,部分班子领导因害怕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工作趋于表面化、形式化。
二是纪检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就我镇而言,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镇纪委书记这几年来一直分管老司城申遗工作,纪委副书记抽调县纪委跟班学习,纪检员抽调税收组工作,镇纪检力量不足。
三是村一级纪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一,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不足,认为“位卑权小”,村集体经济薄弱,自己出不了大问题,在村一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义不大;其二,部分村干部理论水平不高,自律意识不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其三,村纪检委员没有纳入五大主干范围,其工资待遇与村主干差距较大,每年仅1200-1500元左右,导致村一级纪检员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其监督监察职能难以发挥。
三、建议
(一)强化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
(二)扩大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凡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公开,不断增加权力运作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支持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形成有效的民主监督环境。
(三)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镇、村两级纪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纪检队伍整体素质。
(四)规范村级纪检队伍。将村级纪检员纳入村主干范畴,适当提高村纪检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