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伍晴等4名残疾军人评定残疾情况公示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伍晴等4名申请人评定残疾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伍晴,女,永顺县灵溪镇城南社区大桥街二组人,2013年9月入伍,2024年9月退役,经部队医学鉴定专家组评定为因病陆级残疾等级。退役后转入地方管理,2024年12月17日经湖南省荣军医院医疗鉴定小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陆级。
莫方华,男,是永顺县松柏镇星火村人。2019年9月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未评定残疾等级,2024年9月退役。2024年12月17日经湖南省荣军医院医疗鉴定小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被补评评定其伤残等级捌级。
田伟、男,永顺县永茂镇于家村人,2016年9月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未评定残疾等级,2018年9月退出现役。2024年12月17日经湖南省荣军医院医疗鉴定小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被补评评定其伤残等级拾级。
张雨航,男,永顺县泽家镇九水村人,2019年9月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负伤,未评定残疾等级,2024年9月退役。2024年12月17日经湖南省荣军医院医疗鉴定小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被补评评定其伤残等级拾级。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43-5233812;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288-23号永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永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