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溪州湖门面招租公告(第二次)

永顺县溪州湖门面招租公告(第二次)

来源: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31 09:22:22 字体大小:

科学合理、积极稳妥的开展国有资产招租工作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位于溪州湖停车场内的1间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关事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概况

本次招租门面于风景秀丽的溪州湖畔,紧邻该区域摩托车专用停放区,位置便利,易于吸引往来人流。待租门面共1间,实用面积为60平方米,空间布局灵活,适合多种商业用途。竞价起始金额定为每年租金人民币3万元整

二、招租要求

门面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价高者得。

有意参加竞租者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报名须缴纳10000元竞租保证金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加工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或从事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2.竞租成功10000元保证金自动冲抵门面租金如中标后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未成功保证金竞租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3.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5.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个月内开铺经营,逾期我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重新公开招租

6.经我同意后,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7.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收回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或拍卖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不作任何补偿。

三、出租期限及租赁费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出租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后两年于当年8月30日前付清。

四、报名时间

202485日至2024年813

五、报名地点

永顺县经投集团资产经营部(溪州湖停车场内)。

六、联系人

庹先生:187****9001,杨先生:150****6688

、开户行及账号:

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

单位名称: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724

七、竟租地点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竞价时间

暂定于2024年8月1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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