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请销号的函

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请销号的函

来源:永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0:25 字体大小:

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指出“湘西州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日原计划2018年开工、2019年投运但一直在等待进入项目库获取资金支持,目前仅处于前期工作阶段”。问题反馈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优化建设方案,制定推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目前,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 已按要求完成“锅炉水压试验和点火烘炉”“倒送电”和“并网发电”等建设节点任务,现申请销号处理:

工程选址在永顺县灵溪镇金星村西侧约900米处(属灵溪镇金星村和沐浴村辖区范围 ),占地61.11亩,生活垃圾统筹收集范围为永顺县、保靖县和龙山县。永顺县住建局为工程实施机构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县政府出资人。工程采用“PPP投资模式和国内最先进的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投资3.288亿元,配置1台5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和一台1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项目投产运行后,需用工50人,年耗水45.63万方,可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年发电量5475万度,上网电量4490万度;工业用水零排放,废渣二次利用作建筑材料,飞灰经过固化处理后到固废填埋场填埋,废气排放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工程于2019年11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020年6月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2020年12月取得湘西自治州环保局出具的环保批复,2023年2月取得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3月取得永顺县住建局批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3年4月完成锅炉水压试验,6月完成锅炉点火烘炉,11月完成倒送电,11月25日永顺县生活垃圾开始入场,12月12日完成并网发电,开始焚烧垃圾进入试运行阶段至此,我县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湘西州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计划2018年开工2019年投运,但一直在等待进入项目库获取资金支持,目前仅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整改工作。


中共永顺县委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