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芙蓉镇易扶安置区一期门面招租公告
为确保我县芙蓉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一期门面租赁依法依规公开进行,经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前两次公开招租无果的基础上,实行本次招租底价下浮20%的办法继续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概况
本次招租门面位于易地扶贫搬迁芙蓉镇一期安置区9栋、10栋、15栋、共计3栋11间门面分11个标的出租,总面积约2897.58㎡。其中,9栋、10栋、15栋一楼面积1448.79㎡,二楼面积1448.79㎡。
二、招租要求
1、门面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价高者得。
2、有意参加竞租者应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租成功后,承租人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加工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或从事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2)报名时须缴纳10000元竞租保证金。中标后该保证金自动冲抵门面的租金。如中标后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于竞租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还;
(3)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5)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5个月内开铺经营,逾期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并公开重新租赁;
(6)经我司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外装和招牌应符合芙蓉镇旅游区风格要求;
(7)合同期满后,我司收回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或拍卖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不作任何补偿。
三、出租形式:出租期限1年,1年租赁费于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四、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5日。
五、报名地点:永顺县新城金海高中部旁边(经投馨园)
六、联系人:庹先生:18774329001,杨先生:15074346688
七、开户行及帐号:
1、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
单位名称: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82015200000000724
2、中国农业银行:
单位名称: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8855901940050310
八、竞价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