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突出环境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高站位部署,高质量推进交办的“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问题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环境问题事项:“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湖南省仍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二、整改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2020年以来先后召开了12次县委常委会、10次县政府常务会、5次生环委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对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六个一”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了《永顺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永发电〔2020〕3号)以及永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具体问题整改,并现场进行督导整改,强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永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利用“3.22”世界水日、“6·5”环境日、绿色卫士等系列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全面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确保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时完成。
(三)强化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0年以来,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及村支部书记培训班系统学习内容。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生环委全体会议上组织观看每年度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党政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领悟,强化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政治责任。
(四)严格考核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列入了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事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将突出环境问题纳入“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调度整改进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县生环办及时交办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2017年以来,我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46个,已完成整改30个,余下16个按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均达到序时整改进度。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持续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特请求贵办予以销号。
专此致函!
中共永顺县委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