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来源:永顺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0:40:00 字体大小:

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2021年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湘西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目前已整改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按照《永顺县城乡生活垃圾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取缔乡镇小型焚烧炉,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并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建成芙蓉镇、泽家镇等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2021年建成石堤镇、塔卧镇、永茂镇、万坪镇、西岐乡、高坪乡等8个乡镇垃圾中转站,2022年建成青坪镇、毛坝乡、车坪乡、松柏镇、小溪镇等5个垃圾中转站,2023年建成两岔乡、对山乡、朗溪乡、润雅乡、砂坝镇、万民乡、盐井乡等7个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县垃圾中转站全覆盖。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截至目前,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已完成投资29700万元,修通了生活垃圾运输专用道路3.7公里,完成了厂区土建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定于2023年6月20日锅炉点火烘炉。

(二)小型焚烧炉于2021年6月已拆除29座,剩余的焚烧炉于同年9月已全部完成拆除并复绿到位。

(三)截至2023年6月15日,已有1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投入使用,7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已基本建成,同时永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确定了运营第三方,并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目前已试运营。

(四)2019年2月,芙蓉镇雨龙村垃圾焚烧点已停止使用,所有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处理,并对焚烧炉进行拆除。2021年3月18日,再次对焚烧点进行复绿。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严格对照上级考核要求,加强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效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具备销号条件,请予整改销号。

特此致函。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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