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示范社评选工作名单的公示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示范社评选工作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0:00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49号)、《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办法》(湘农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站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对申报对象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禁“空壳社”纳入申报范围,现拟将符合2023年申报文件的省级示范社名单公示如下:

永顺县长官果王柑桔专业合作社,永顺县松柏溪州米业专业合作社,永顺县高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永顺县湘味福种养专业合作社,永顺县红菊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为2023年5 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

如果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经站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县农经站5222392

永顺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3年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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