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永顺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关于永顺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来源: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17:08:34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部、省下发的我县9个历史遗留矿山已经核查认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矿山后期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永顺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1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3-5222276

邮    箱:85096749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永顺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永顺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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