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21〕8号),下达永顺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53.2万元,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具体实施内容为0-11岁残疾儿童肢体康复10人,孤独症5人,智力康复10人,聋儿康复5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3.2万元,根据实施方案向县财政申报计划,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统一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经审定的专项资金计划和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进一步推进了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中的监管。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项目组织情况
成立了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康复股、办公室、财务股人员为成员,分工明确,并严格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严格管理,按照既定的目标,无中途调整项目情况。制定了《永顺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康复工作要点》、《永顺县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年终进行督查考核。
3.项目日常管理
我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策。由符合情况的残疾儿童家长向我单位康复股提交康复治疗相关资料,经康复股审核核准通过后,进入具备资质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由我单位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康复机构进行跟踪回访,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央资金53.2万元,实际项目完成资金53.1866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53.1866万元,资金实际使用率99.97%。具体项目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共30人,其中0-11岁残疾儿童肢体康复10人,孤独症5人,智力康复10人,聋儿康复5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县残疾人联合会项目绩效目标为支持其他社会公益受益人数0.003万人,实际完成受益人数0.003万人。
2.质量指标
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达到100%。
3.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达100%,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率达100%。
4.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公益事业短板逐渐完善,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
5.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预定绩效目标实施项目,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拟应用于下年度预算安排时作参考依据。
(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永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