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不二门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不二门水电站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不二门水电站项目
项目地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
建设单位: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已建(补办环评)
建设内容:不二门水电站位于猛洞河中游,灵溪镇南山社区,1983年8月开工,1987年建成投产,原装机600kW,2007年改扩建后,总装机容量1200 kW,2018年列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电站为引水式发电,由拦河坝、输送系统(引水明渠及隧洞)、电站厂房以及升压站等组成。电站设计发电水头4m,引用流量37.5m3/s。电站以发电为主,无调节能力。本次为补办环保手续。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大桥街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3574363233
传真:--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白霞村212号
联系人:程科亮 联系电话:0731-85154274
传真:- 邮箱:14771209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湘西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