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续种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文件和州卫计委2018年8月7日会议精神,确实做好我县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的续种补种及治疗观察工作,现将全县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及治疗观察定点医疗机构及联系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7日至8月22日
在公示期间,群众对狂犬疫苗续种补种及治疗观察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的现象,可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县疾控中心投诉,电话:0743-5223485、5224008。
附件:永顺县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及治疗观察定点医疗机构及联系人员
永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7日